[工傷賠償]工傷賠償協議模式 本協議由當事人在當月簽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鑒于: 乙方的妻子是甲方的工人。由于工作原因,200日發生了工傷事故,醫生去世于200日當天死亡。為了妥善解決死亡的后果,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原則,甲方和乙方根據平等協商,相互理解和相互適應的原則達成了補償協議: 第一個補償對象 1.甲方工人和工人的主體補償范圍; 2.乙方承諾對上述所有親屬進行授權和認可,并保證代表職工的所有工人的補償權利。乙方已明確了解其在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就法律問題和協議涉及的其他問題咨詢相關專業人員,并明確了解甲方和乙方自愿簽署本協議; 2.乙方簽署本協議后,乙方應確保甲方工人的其他直系親屬不得因同一原因要求任何經濟補償。 第二條賠償金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其中喪葬補助金為親屬養老金,一次性工作和死亡補貼, 其他費用元。 除上述費用外,雙方不得向甲方索賠任何賠償或補償費。 第3條賠償方法 甲乙雙方協商后,具體賠償方式為:本協議生效后第二天,甲方一次向乙方支付全額賠償金額; 第4條補償效力 1.甲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賠償義務后,乙方及其近親屬不得向甲方提供任何形式的賠償,以賠償工傷;他們不得向有關政府部門投訴或有任何異議。 2.乙方應依法對受撫養人的賠償負責。如果發生爭議,乙方應對此負責,與甲方無關。 如果乙方違反上述協議,則構成違約,并對違約承擔以下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任何一方構成違約,違約方必須向辯護方支付人民幣作為罰款。 2.如果任何一方違約或導致執行申請,違約方應向觀察方支付實現索賠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和收取費用,運輸費,通信費,遺失時間,公證費,以及律師費。 第5條爭議解決 如果本協議各方之間就本協議相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沒有通過談判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都有權轉到A 該訴訟是在 法院提起的第6條其他 本協議可以根據雙方的意見以書面形式進行修改或補充,由此產生的補充協議應具有與協議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各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分為兩份,每一方持有一份副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 簽署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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